【本文由“愚樵耕读”推荐,来自《中国反制制裁RBA,不接受西方供应链审查,美国无回应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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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个真实经历
以前和美国企业签订一个酒店管理服务合同,都有一个格式条款不能动,大意是中方企业或者中方高管被美国依据国内法制裁,美方有权终止合同,不承担任何损失;我要他们修改或者增加对等条款:如果美方企业或者美方高管被中国依据国内法制裁,中方有权终止合同,不承担任何损失,不行,回复是他们的法律审核通过不了;
我方酒店管理层笑我不懂,他们认为以前包括其他企业,都是这么签署的,我确实没有审核、签署过和美国签署的合同。因为原合同要到期,对方很傲慢,我方酒店管理高管也想看我笑话;
我要求集团采购合约部,越过公司酒店管理,一周内自行组织招标,同时要求原酒店管理公司保价,酒店管理公司品牌大致相同,结果最终选择一家更大牌的国际酒店管理公司,年管理费大幅降低,并同时保证更换期间的经营业绩。
定标之前,美方汇同我方酒店管理层,找我通融,说出一大堆更换酒店管理公司影响酒店经营的一大堆理由,我故意给他们二次报价机会,报价是大幅降低管理费,合同条款完全参照我方对等意见。我拿着他们二次报价书上办公会,坚决要求辞退,没人反对;
最终公司选择了新的酒店管理公司。后来原美方酒店管理公司好像也被中资收购了。我方酒店管理代表也被调离原岗位,过去、现在和我关系都很好;
事实就是美国人、美国政府看重得是利益,擅长的是虚张声势。
尊重自己,对等对待,这是和美国政府或其他任何国家打交道的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