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一男子多次在小吃店用餐时,故意用铁片划伤舌头,向多家店主骗取赔偿13000余元;法院:以诈骗罪对其判处刑罚

来源:海峡导报

-2026-

06/11

19:34

厦门一男子携带铁片划伤舌头

自导自演“就餐受伤”

恶意碰瓷

累计骗取13000余元

厦门法院:诈骗罪,判刑!

部分餐饮经营者常会遇到顾客因用餐问题提出赔偿的情况。但若这一切都是精心策划的骗局,不法分子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近日,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案件:一名男子利用铁片自伤,伪造就餐意外骗取店家赔偿,被告人李某某最终被依法追责。

自导自演“就餐受伤”

恶意碰瓷终获刑

李某某没有固定收入,经济拮据。为谋取不义之财,他动起歪念,把目标对准辖区内多家小吃店,接连上演碰瓷闹剧。

李某某频繁到各家小吃店用餐,趁店员不备,将事先准备好的铁片放入口中,故意划伤舌头,随后把铁片混着饭菜一同吐出,谎称饭菜里有异物,导致自己口腔受伤。他以受伤为由,向店主索要医药费等赔偿款。

短短一段时间内,李某某故技重施,在多家小吃店连续作案,累计骗取赔偿款13000余元。

多家店铺接连遭遇相同的索赔情况,店主们渐渐察觉异常,意识到遭遇恶意诈骗后,果断选择报警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随后将李某某抓获归案。

检察官说法:

刻意碰瓷,难逃刑责

李某某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,事前备好作案工具,刻意制造用餐受伤的虚假事实,多次骗取店主赔偿,涉案金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检察机关审查认定,李某某的行为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遂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最终,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其判处刑罚。

检察官提醒

1. 严守法律底线。碰瓷诈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,无论伪装多隐蔽、涉案金额大小,终将被依法查处,难逃法律惩处。

2. 商户加强防范。餐饮店主遇到就餐受伤、吃出异物的索赔情况,切勿私下赔付,务必及时留存证据,遇可疑重复索赔人员立刻报警。

3. 理性合法维权。消费者遭遇餐饮消费问题,需通过协商、市监投诉、司法诉讼等正规途径维权,杜绝虚假索赔、恶意敲诈等违法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