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来自《怎么看因为独生子女≠唯一继承人,闹出越来越多的遗产纠纷?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我建议直接把继承情况信息(给谁,给多少比例)写产权证和存折上,剩下其它的内容也完全不需要什么公证。而且写证上只需要本人到窗口就能办,也完全不需要其他人到场。怎么分分多少是产权人自己的权力不容他人置喙,可能继承人关于分多分少要争就在产权人死之前去争,死了后再来争的,除非是未成年人的抚养费,否则一概驳回不予理会。

产权证和存折上如果有了继承人信息,到时直接就能凭死亡证明过户,方便快捷。

这样唯一受损的,就是公证处的业务收入了。我实在想不通,公证处除了收价值不菲的服务费,让人排期排队等着他们来做业务,其它起到了什么作用?写产权证存折上,其效力远比公证大的多,而且方便快捷随时能办,成本还低(多印两行字信息而已)。